建设“虹桥开发区”是这样决定的……
在长宁这片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区之中,每一片土地都贮藏着历史的密码,虹桥也不例外。她是上海发展的生动注脚,从过去的江南水乡,到如今的国际枢纽,见证了时代的风云变幻。在这个春节,区融媒体中心携手区档案馆,推出“溯源虹桥”系列报道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,由于虹桥路为龙华、新泾二区的分界线,路南由龙华区管辖,路面及路北由新泾区管辖,殊为不便。因此,1949年10月15日,上海市政府市郊行政办事处就向上级请示,申请将虹桥路及虹桥镇全部划归新泾区管理,并撤销原属龙华区的一处派出所,以提高管理和办理效率。该申请不到1周就获得上级的同意批示,可见当时上海市政府对虹桥的重视。
1950年6月,虹桥乡人民政府设立,先后隶属新泾区、西郊区、上海县、闵行区至今,虹桥为乡镇级行政区划名不变。从1951到2012年,虹桥区域的行政区划经历过13次变动。50年代中期,随着新中国头部个五年计划的实施,上海工业也开始了新的布局,在虹桥区域建成上海三大工业基地之一的漕河泾仪表工业区。1977年,旧的“虹桥”(桥梁)石桥遗址被拆除。
1978—1992年,长宁区境几经调整,上海县北新泾镇、新泾乡等部分地域先后划入。1982年,上海市政府作出建设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(简称“虹桥开发区”)的决定。改革开放后,土地进入市场,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变化带来了新要求。当时较早采用土地批租制度出让土地的虹桥开发区,其中第26号地块就通过引入外资,与6个国家签订借地协议,成为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多元投资建设地块,也开创了我国控制性规划的先河。
1983年虹桥开发区建成,同年虹桥乡划出万国公墓地段0.42平方公里土地归长宁区遵义路街道。1985年4月22日,长宁区政府向上海市政府请示,从遵义路街道划出1.47平方公里加上虹桥开发区0.57平方公里和古北新区1.71平方公里,共计3.75平方公里土地筹建虹桥街道,地处长宁区西南部。同年6月5日,上海市政府批复同意虹桥街道管辖范围为3.75平方公里。1986年2月20日,长宁区政府决定从遵义路街道划出16个居委会、北新泾镇划出虹桥居委会、仙霞新村街道划出延安居委会,还包括延安大队马家宅、程家宅,遵义路街道万国公墓地段归属虹桥街道,划拨安顺路244号5层楼公房1幢(原长宁区政府机关招待所)作为虹桥街道办事处所在地。同年4月1日,虹桥街道办事处和长宁区公安分局虹桥路派出所同时宣告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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